中国这么多年来法制建设还是不完善,山杠爷工作简单粗暴,被抓的时候也没有悔改的意思。最近,西安地铁事件震惊全国,地铁保安把女性弄得身体大部分裸露还没有收手的意思。最后政府的处理一味的和稀泥,保安最后只得到了停职的处罚。社会上的舆论更是两极分化,大部分谴责保安,要求其负法律责任,还有一部分人支持保安,认为就应该这么干。
这么多年,普法了这么多年,为什么人们对法律还是这么视若无物。政府为什么对保安的违法行为睁一眼闭一眼,百姓为什么还有人对如此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支持。
情有可原,法无可恕
电影《被告山杠爷》中,山杠爷所在的“堆堆坪”村是一个地处偏远,相对比较落后的村落。虽然落后,但却是个模范村,原因正在于身为村里的最高党政领导人的山杠爷,有自己的一套村规。其实这套村规在我看来是以孝敬老人、善待他人等道德规范来约束村里人的,然而道德的约束力十分有限,他不是强制性的,它让人们自觉遵守。一旦村民违反村规,道德将失去它原来的效力,而山杠爷政治违规村民所采取的措施则是非法的了。
山杠爷为催在外打工的明喜回家种责任田,命令私拆了他给妻子的信,以证实地址;王禄不按时交公粮,又拒绝受罚,被山杠爷派民兵关押;腊正带头反对摊款摊劳力修水库,被山杠爷当众打了耳光,还被停止了党员登记……最严重的甚至闹出了人命案。
看事物要一分为二地去看,要全面地去看,就山杠爷的行为而言,初衷是好的,而他作为一村之长,全心全意为村民办好事,把村子治理得这么好,年年评模范,他本人也深得村民的拥戴。但他在治理村子的过程中却采取了非法的手段,这是为法律所不容的。
所以说,对山杠爷的行为
因为老师的推荐,我才知道这部电影的。
看到封面一个老人的两行眼泪,说不出的感觉。
他的蛮横,他的柔情,他的坚硬,他的泪水。真的是典型的中国汉子。作为生在这个大时代里,身边这样的人真的很少。也许我能在他身上看到我爸爸的样子,但是我知道他的伟大是一村的人说出来的,我爸爸的只是我心里认为的。
“被关进大牢是不是就要撤销党籍?”他关心的是我不能理解的,现在的我们想要入党,有几个是抱着振兴中华目的?或者会有人是要报效祖国的?至少我很惭愧的不是,我至少觉得也许它对我的未来有好处罢了。那个时代人,心里的纯净真的容不下我半点玷污。
上面一个决策,下面一个方法。那是过去。
上面一个政策,下面一个对策。这是现在。
在感情线上,我泪流满面。我站不上法律线上。
为什么法律就一定是无情的,为什么“法”“情”不相容?法不是人创造的吗?情不是人专有的吗?为什么当初创造法的时候融进去情?法的源头在哪里?这是发展的必然结果吗?
我身边也有类似的事,为了更好的管理好整个团队,他不得不格外严厉
中国的乡土社会,从来都是一个由熟人构成的社会。
和城市相比,农村有着更为紧密的人情关系,乡亲邻里低头不见抬头见,在这样一个天然的封闭环境里,法律很难得到有效实行。
就像网上说的,在这片广阔的土地上,那些“村规”与“国法”的边角摩擦,始终在不断地上演着。
其实在很多电影里,也都对这一问题进行过挖掘。
比如知名度最高的《秋菊打官司》,借着秋菊要讨个说法的经历,以“三分戏谑,七分辛酸”的方式把村规与国法的矛盾进行了一番深挖。
曾获得第15届金鸡奖最佳影片的《被告山杠爷》
【被告山杠爷】1994年,多一些耐心,多一些时间,多一些行动
——论“法不容情,法外有情”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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